由市消费者协会、市烹饪餐饮业协会制定的《济宁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》5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。可记者近日在城区一些酒店、快餐店、茶馆看到,有的仍没有防蝇设施,有的污秽物乱堆放,有的菜目价格表没有在醒目处公布,餐具的清洗不卫生,地面打扫不及时,从业人员对新制定的餐饮行业办法不清楚。市消协提醒广大餐饮业户,从事餐饮行业要按规矩办事。
市消协负责人介绍,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行业的酒家、酒店、宾馆、饭店、菜馆、面馆、快餐店、小吃店、餐饮摊点、西餐厅、酒吧、茶馆等企业、个体工商户,必须在经营场地、服务设施和从业人员上符合卫生要求,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,应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冲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洗涤、污水排放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;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必须洗净、消毒,炊具、用具用后必须洗净,保持清洁;贮存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、设备必须安全、无毒,避免食品污染;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,必须将手洗净,穿戴整洁的工作衣、帽,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,必须使用售货工具;使用的洗涤剂、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、无毒。
餐饮业户提供的食品和服务要明码标价,并在醒目处公布,点菜价目表必须明示品名、规格、计量单位、售价,时令菜肴标明当日售价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提供的茶水、瓜子、餐巾纸等要收费的,应当事先告知并明确价格。消费者结帐时,餐饮业户应提供清单,标明具体消费项目的品名、数量、单价及合计金额,并主动出具发票。
如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可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消费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