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报讯 2006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还在筹备,组委会和主办方却被去年总决赛的赞助单位告上法庭(详见本报5月25日相关报道)。昨天,国际旅游小姐组委会给本报发来传真,介绍事情经过,并表示赞助商杨小姐的酒吧负债经营、歇业和比赛不存在因果关系,也不存在组委会与主办方互相串通、欺诈。
组委会在反馈材料中认为,20万元的赞助费,是指2005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单项奖(迪斯科小姐)比赛独家冠名。该迪斯科单项比赛的策划、编辑和执行,以及邀请参与活动宣传报道的各家媒体等一系列活动费用。
对于在大赛时在该酒吧进行活动要求严格限制人数,组委会的材料中提到,因为消防部门在对活动场地进行审核后,发现杨小姐经营的酒吧在开业时没有进行消防报批,有关部门与组委会经过慎重考虑、并征得杨小姐同意后,按消防公安部门限制该次活动参加人数的要求进行。
组委会还认为,其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,杨小姐经营的酒吧后来歇业是由于其经营不善导致的。
对于组委会方面的说法,杨小姐的代理人认为,5月24日下午庭审推迟到6月22日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开庭前的资格审查中,组委会方面并不能提供其具有相关主体资格的证明和合法手续,因此组委会方面的说法是否可信还存在很大疑问(组委会则解释不是他们没有提供证明,而是因为杨小姐改变了诉讼请求,由原先的第一次起诉承认合同有效,在第二次起诉是认为合同无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