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桂林市工商局叠彩分局在“国庆、中秋”节前的食品专项整顿检查中,查获涉嫌侵犯“长城”注册商标专用权葡萄酒547件,共3502瓶,案值3万多元。
7月下旬,该局芦笛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,有人销售涉嫌假冒“长城”注册商标的干红葡萄酒。经跟踪调查,执法人员将目标锁定在中华路一酒类经营部。
7月29日,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检查,在其仓库内发现547件干红葡萄酒,系香港华夏长城酒业有限公司、吉林经典长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。这批葡萄酒酒瓶瓶贴上标注的“长城”字样和长城图案商标涉嫌假冒,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封存。
8月7日,经中国粮油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证实,该公司注册的“长城”字样和长城图案商标并未许可这两家酒业公司使用。
该局认为,上述两家酒业公司未经中国粮油食品(集团)有限公司许可,擅自将“长城”字样和长城图案商标使用在其干红葡萄酒的瓶贴上,已构成对“长城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,遂将这批干红葡萄酒全部予以扣留。
据悉,目前此案正在进—步调查审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