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产地为内黄县,包装上却写着吉林通化。8月18日,河南省浚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将一批劣质“鸿岩”牌葡萄酒全部没收,当事人刘某因此被处以商品总案值3倍的罚款。
几天前,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,发现一门市部经销的葡萄酒可疑,随即将葡萄酒查封,抽取样品送质量检验部门检测。该葡萄酒的包装箱上印着“通化特产”,生产商为“通化亨达葡萄酒厂”,厂址为“梅河口市湾龙乡莲河村”,酒瓶上标明净含量720毫升,糖度≥40g/L,原汁含量100%(配制)。经检测,该葡萄酒的总糖含量仅为<1;山梨酸(单位g/kg)技术要求≤0.6,实际未检出;糖精钠(单位g/kg)技术要求≤0.15,实际为0.22;并且该葡萄酒根本不含葡萄汁,完全由糖精钠勾兑而成。
此外,该葡萄酒的实际产地为内黄县某饮料厂。该厂以每件9元的价格上门销售,当事人刘某购买了150件,总案值1350元。被查获时该酒尚未售出。